一位同行向采购员小贾介绍了一家叫乾福公司的供应商,这是一家刚刚成立不久的小型贸易商。据同行介绍,这家公司的服务和信誉都非常好,小贾向乾福公司发出了RFI(Request for information)信息索取书,获得了乾福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及主要客户,一切还都比较满意,谨慎起见,小贾还在主要客户中挑选了几家大公司做了调查,反馈也不错。小贾接着启动了供应商选择流程,公司组织了一次现场考察,质量部、技术部、财务部和小贾一起到到乾福公司的办公室做了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经过领导批准,列入了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乾福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帮助各大公司采购一种特殊的化工产品,产品是由一家国外的厂商生产,属于MSDS,在国内没有工厂和分公司,都是通过贸易商交易,过去的几家贸易商的服务态度都非常差,而且要求先付款再下订单,他们自己既不占用资金,还不承担风险,也只是因为这几家贸易商有化工品的批文在手,办进口手续的关系和背景比较好,生意好做,才显现如此的强势。小贾及其他公司的采购们一直想找机会换掉,这正好是一个机会。
乾福公司供货两年来,绩效一直不错,订单响应迅速,服务优质,乾福公司的老板常常到公司访问,看看自己的工作有没有不到位的,需要什么改进,等等。非常谦虚和蔼,彬彬有礼,公司的技术人员,财务和计划都非常喜欢他,小贾也对他好感有佳。重要的是与乾福公司做生意,都是先下订单、交货使用之后再付款,显然这样对公司的风险最小。
因为关系不错,也因为乾福公司的老板常常来叫苦,声称自己的资金紧张,被订单压着透不过气,翻不了身,公司对乾福公司的付款还都及时,因为产品都是来自原厂家,质量没有什么问题,财务也认为扣乾福公司的款不放,没有什么意义。乾福公司的老板也很识相,常常帮公司做一些其它贸易,如果有哪家供应商非要打预付款才发货,乾福公司也会主动承担中间商的角色,帮着先下订单,先垫资,然后货到后才收款,帮助公司承担了风险,小贾为此非常感谢乾福公司,乾福公司的老板还显得很大度,说大公司规矩多,我们小公司灵活,能伸把手何乐而不为呢。久而久之,乾福公司的口碑越来越好,客户们都称赞乾福公司的老板仗义够哥们。
有一次,乾福公司的老板到公司来诉苦,表示自己公司的资金非常紧张,希望这次订单能做一个预付款,小贾和领导做了汇报,基于过去几年乾福公司的表现和乾福公司的老板的人品,公司领导也同意为这笔订单做预付款。但不幸的是,这唯一的一次预付款则是一场悲剧,乾福公司的老板开始还非常细心,将订单信息都反馈给小贾,但过了些日子,就没有音讯了,到了交货的时候,既没有货物到达,也找不着乾福公司老板的身影,小贾预感不妙,给乾福公司打电话没有回应,这时接到另一家公司采购的电话,问有没有乾福公司的消息,他们赶紧联系了其他几个与乾福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采购员,大家一碰头,发现故事情节都一样,交了预付款,货物没有到,凑巧的是过去都是货到付款,这是第一次预付款就出事了,乾福公司的老板失踪了!几个人到乾福公司的办公室,已经没有人了,业主说,乾福公司到期没有再续租了,还欠着几个月的房租没有付。正在这时,乾福公司的几个合作伙伴也找上门要债了,一伙受害者坐在这空荡荡的办公室,猜想并重现着乾福公司老板的两年多的潜伏故事:
乾福公司的老板先找到了原来的一家代理商的员工,以合作分成的名义,和这位员工一起,复制了整个渠道,包括这二十多家客户资源,并逐一攻克,在MSDS的批文上打通了审批人员,并承诺与之分成。再利用这层关系,拉来小微企业的政策贷款,这两年来对于客户和贷款方及合作伙伴都展现了一个踏实做生意,诚信商人的形象,对于客户也非常上心,每一笔交易都满足客户的要求,先到货再付款,把风险留给自己,对于贷款,准时还款,给债主们也留下诚信的记录。经过两年多的磨练,大家的好印象都已经建立起来,他最后一次将所有人,包括债主,客户,合伙人的钱全部卷跑了。通乾福公司把所有人都给骗了!
讨论:
1. 在这个过程中反思采购方有哪些可以改进的?
2. 采购方的流程中风险控制有漏洞吗?
3. 如何防范交易中的欺诈风险?
4. 如何有效地选择、考察、评估贸易商?
点评:
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要积极的提升对风险的认知能力,时刻保持风险防控的头脑。一方面,公司决策者要诚信经营,不能采取诈骗或欺诈方式对外开展业务。另一方面,公司决策者也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让自己的公司成为诈骗或欺诈行为的受害者。应至少注意以下几点:
在合同签订前要注意对对方合法身份的鉴定和审查。这是防止合同诈骗案件发生的关键和有效方法。要认真审查对方签约人的代表资格和履约能力,了解对方的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生产经营方式、业务范围、人员、资金及物资来源、生产能力、技术状况等情况,核准对方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涉及数额较大的经济往来或未充分掌握对方情况的,用电话或派人前去对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等查询,确切掌握其资信和经营情况。通过对对方的主体资格、注册资金、经营状况、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调查和认证,确定是否与对方签订合同。这样就可排除因假公司、假证件、假合同、假货源等引起的诈骗。
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协调和控制公司的生产、销售、财务、供应等主要职能部门的活动,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免因内部各环节管理的混乱和相互脱节,给诈骗者以可乘之机。其次,要提高公司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别是要加强对供销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素质的培养,使其廉洁奉公,以防内外勾结合伙作案。对供销队伍,要定期整顿和考核,对不称职者及时撤换。对因不负责任而使公司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人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金,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一定要力求准确、具体、齐全,尽量避免使用含有歧义的词句(如“定金”写成“押金”或“预付金”)和模糊的词句(如“尽早交付”、“争取完成”),以防止对方玩弄文字游戏,利用合同条款中的歧义和疏漏行骗。签订合同时可以请法律顾问或律师严格把关。
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目前,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如果对方在合作项目中的行为,超出其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则对方的行为至少是违法的,应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可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切忌脑子一热,一掷千金的行为。
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一般而言,公证和见证的内容,只是可以证明双方在合同上的签名是真实的。签名的真实并不必然是合同本身内容的真实。因此,签订合同时应多留个心眼,不要轻易被合同外在形式所蒙蔽。
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厂商们应通过查验身份证或前往工商局查询资料来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和单位行骗。
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虽然不法分子想出了不少较为隐蔽的诈骗方法,但在实施过程中并非无迹可寻,这就需要商家们在交易过程中多几个心眼,注意一些反常现象,例如几次交易后突然增加交易量、交接货物时拖延时间、对方人员提供情况相互不符、频繁变换联系方式等等。
最大限度避免出现人货分离的情况。不法分子想骗取货物,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想方设法让送货人与货物分离,在拖住送货人的同时,其同伙将货物暂时藏匿。所以,供货方在送货时,如未收到足够的货款,应避免人货分离,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
充分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系统资源,及时核实用于抵押物品、票据的真实性。在交易过程中,如果碰到对方以房产、货物、票据作为抵押的情况,应该尽快通过房产、银行等部门核实用来抵押物品的真实性及是否重复抵押,降低受骗几率。
对那些不熟悉的购货人,尽量避免收取其开出的“远期支票”。因为利用“空头期票”实施诈骗是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他们往往利用支付货款的“档期”,转移货物后逃匿或者将货物销售一空后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