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办医院强大的压力下,大多数民营医院踏上了一条广告的不归之路,就是企图利用多个媒体的整合与优化通过广告的高声吆喝来达到市场量的陡然增加。在实际操作中,夸大宣传成了他们惯用的手法。[详细内容] 著名医学专家、两院院士吴阶平:“医院不应该这样大做有夸张之嫌的广告。如果你是为人民服务的,为党和国家服务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基本上是为钱服务的,大规模做吹嘘自己的广告,而不告诉患者你的局限,就有欺骗的嫌疑。”[详细内容] 《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药品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等。 海淀工商分局已对新兴医院的广告进行立案调查,主要针对广告中的“五最”。 由于市场有限,民营医院之间的竞争手段也颇为出格。当记者以患者或患者亲属身份拨通几个同类医院电话试图加以比较时,这些医院一面宣传自己的优势,同时也不忘贬低对手几句。[详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