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谈判秘诀(1)——1个月和4个月
实战谈判培训专家高定基曾经和出版商合作出版过一本书,出版合同通过邮件和电话来协商和谈判,高定基先生改一些,传过去,那边改一些,再传过来,然后电话沟通一下。
其中有一条,合同上是这样表述的:乙方(出版商)应在本作品正式出版后4个月内向甲方邮寄图书100册,其邮寄费用由甲方(高定基)负责。
甲方(高定基)不同意,要求在1个月内向甲方邮寄图书,邮寄费由乙方(出版商)负责,电话确认后,乙方也同意,于是合同条款变成为:乙方(出版商)应在本作品正式出版后1个月内向甲方邮寄图书100册,其邮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把合同盖章后邮寄过来,笔者没有怎么看就签字了。尽管看过好几遍了,可笔者做事还算仔细,好像还是有点不放心,准备再浏览一下。
这一浏览不要紧,又浏了新的问题:“1”个月又变成了“4”个月,邮寄费由“乙”方又变成了“甲”方。甲方(高定基)一想,好险了,幸亏发现得早,不然到时想要书也要拖几个月。
于是,甲方(高定基)致电乙方(出版商),乙方才同意改过来。甲方(高定基)以为这样就没问题了,可最后还是被坑了:乙方邮寄书过来时选择的是对方付款,也就是说邮寄费还是由甲方(高定基)负责支付,甲方(高定基)真是有些生气,但也没有办法,难道为了几十块钱去打一场官司不成?
【案例分析】
不可能每次的合同都会由你来拟定,在这个电脑产生合同的年代,每次合同放到你桌子上让你签字时,都应该阅读全部的合同内容。不管以前你对合同看过几遍,在正式签字时,都要再看一遍。对方同意你提出的条款,但在给你合同时,说不定偷偷改了内容,想以此蒙混过关,而你由于忙或者没有全部阅读,结果你上当了。当然,你有秘书和助理时,或许就不用自己亲自看了。
还有在时间上做手脚的,如果对方付款,对方把合同的付款时间改为二月三十日、四月三十一日等,到时如果对方赖账,又会多出很多的麻烦。
还比如合同上常常有一句话,你很容易忽视:如果乙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故障,乙方承担全部损失。你是乙方,卖电脑的,结果因为电脑出现故障,导致甲方损失几十万,那肯定不是你所能陪的。那你就应该加上一句话:赔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这样,你最多就是把电脑送给甲方。
在笔者的经历中,尽管出版策划机构只是几十快钱没有兑现承诺,但笔者感到和这样的机构合作还是没有安全感。在笔者的判断中,这是一个不讲信用的机构,所以,后来出书不愿再找这样的机构合作。当然,笔者不会去打这个官司,我们大都有这个特点,不会做得不偿失的事情,不会花1000块钱去打一个标的只有100块钱的官司。所以,诚信在谈判中具有关键的意义,因为你这次靠欺骗赢得了谈判,但是你没有第二次机会,除非对方另有目的。
【实战谈判秘诀】
l 如果合同不是你来撰写,每次签订合同之前,都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因为这是一个电脑产生合同的年代。
l 一旦签订合作,一定要履行合同,骗得了一次,骗不了第二次,要想长期合作,诚信是最重要的。
l 如果甲方在合同上写上:乙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故障,乙方承担全部损失。那你就应该加上一句话:赔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