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不该捞的8条“鱼”
如果把渠道比喻成河道,把产品流比喻成河水,把渠道各环节所获取的利润比喻成水中的鱼,那么,经销商要赚取利润,到底是向上游(厂家)“捞鱼”,还是向下游(网点)“捕鱼”?
现实当中,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上的不足、业务人员的失职和渎职,以及经销商的求利心切,导致大多数经销商易于陷入向上游“捞一把”的误区,不能形成经销商良性的赢利模式,最终导致市场出现极大的被动。
笔者经过多年市场探索,总结出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应避免的8种操作误区,并进行了分析,希望经销商朋友们能在“捞鱼”之前看清其将导致的不良结果,以免在市场规律的影响下,丢了西瓜捡芝麻。
第一条鱼:推广费用截流得利
现象:当厂家根据市场运作需要,制定出一系列市场推广策略和费用支持后,经销商不能够将费用力度全部用到市场。
后果:企业制定的推广方案和费用支持是为了迅速打开市场,打击竞争对手的,若经销商将支持费用进行直接截流或变相截流,都会造成策略在执行中大大折扣,从而缺乏市场冲击力,最终造成厂家花了钱,市场不见产出,经销商也赚不到更多的钱。
第二条鱼:费用虚报得利
现象:经销商把各类费用进行虚报获得利润,比如进店费、堆头费、陈列费、店庆费、活动费、导购人员费等等,进行虚报多报,没花的费用说花了,花得少的费用说花多了,通过各类名目繁多的费用,向企业要钱。
后果:厂家屡次投入后发现市场的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在质疑业务人员能力的同时,会怀疑经销商的实力和网络控制力,进而转移市场费用支持方向,向投入产出比高的市场进行倾斜。
第三条鱼:特价造假得利
现象:当厂家推出某款产品特价时,产品的“特价”低于经销商的“进货价”,经销商自己派人将特价产品购回,在赚取费用支持的同时,还给厂家制造出了产品“快销”的假象,继而向厂家要取进一步的费用支持。经销商会在厂家针对一部分“迟销”产品消化时,申请到费用后,口头上说把货铺下去了,实则根本没铺货;过一段时间,说迟销产品又退货了,既而继续向厂家要钱。
后果:“特价”没有把该消化的产品消化掉,也没有真正形成市场消费,打击竞争对手,在经销商赚取眼前利益的同时,实际上是在掩耳盗铃、欺人欺己。因为,当厂家失去对你的继续支持后,那些产品还是会烂在你的仓库里。
第四条鱼:贿金换费用得利
现象:经销商或主动或被动的向业务人员,甚至是向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贿赂,贿赂的方式或明或暗;明的方式常常是双方直接“交换”,经销商给厂家营销人员好处费,营销人员给经销商申请相应的各类费用;暗的方式如经销商和业务人员一起打麻将或扑克,主动输钱。
后果:厂家业务人员一旦从中捞到好处,就会不断索取,最终导致厂家真正投入的费用一部分落到业务人员手中,经销商自己再收起一部分费用,市场实际投入量大大减少,并不能满足市场的成长需要。而且,一旦被企业发现,在业务人员面临企业淘汰的同时,经销商也很有可能失去企业的重视。
第五条鱼:压货得利
现象:由于企业对业务人员的考核目标是企业的出货量,每到月底的时候,业务人员为了拿到工资和奖金,不得不向经销商进行压货。而业务人员要向经销商压货,就不得不给经销商申请特定的压货“费用”,或向经销商承诺下月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
后果:压货的结果导致经销商每到月底就被搞大“肚子”,还没消化完时,又被压货撑大了“胃”,日子一长,经销商就难免患上“肠胃病”;而业务人员养成习惯于靠压货转嫁自己该承担的压力后,就难免颐指气使了,若你不同意压货,他就要换个“空肚子”(换经销商)去压货。
第六条鱼:缓进货得利
现象:如果说压货得利是经销商被动得利的话,缓进货得利是经销商主动在进货时间上谋取利益的一种途径。如:某经销商按正常销售速度该进货时,经销商却有意推迟进货速度,进而向企业大谈市场操作如何如何困难,竞品促销力度有多大,向企业申请更大的促销费用支持;一旦业务人员急于要经销商进货时,就会给经销商更多的费用支持。
后果:当经销商有意迟缓进货时,业务人员也不是“傻子”,当双方在“该进”与“不能进”之间进行“内耗”的时候,白白的丧失着市场机会,而且导致经销商和业务人员都不能集中精力做有效的工作,做能够带来销量持续增长的工作;双方搞僵的时候,甚至会不欢而散。
第七条鱼:窜货得利
现象:“荒了自己的地,种了别人的田。”不少经销商完不成自己的销售任务时,就低价向别人卖得好的市场窜货,以获得基本利润和完成任务后的返利。
后果:窜货的结果必然是渠道之间的冲突、产品价格的透明化。当渠道各环节没有利润保障的时候,经销商根本无法再操作这个市场了;而且窜货是企业大多会严格处罚的,经销商也许会因此招致“杀身之祸”。即使企业不管,一个恶性窜货的经销商也必然会遭受周围经销商的“围攻”,当自己的市场处于低价倾销区时,也是成为鸡肋市场之时。
第八条鱼:骗货得利
现象:经销商利用厂家货款结算方式上的漏洞,采用卸货不付款、少付款,或汇票有意识出小差错等方式,骗取货款。
后果:这类经销商严格来讲,已不是缺乏商业诚信,甚至会走在触犯法律的边缘;这类经销商只会去赚到一车的货,而不会赢得市场,也必然会被市场所淘汰。
“两者相利取其重,两者相害取其轻。”经销商要抓上述8条鱼,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经销商,都是“利小于害”,因此,与其把精力浪费着如何钻厂家的空子,如何多扣多拿,还不如认真做好自己的市场,稳固渠道,以此赢得厂家更多的尊重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