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为了调动内部讲师的积极性,提高培训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内部讲师的奖励管理。
第3条 授课津贴奖励。
1.内部讲师的授课津贴标准如下表所示。
内部讲师授课津贴标准表
2.授课津贴只针对培训部统一安排并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一个月内。
3.以下四种情况不发放授课津贴。
(1)各类部门会议、活动。
(2)公司管理层、部门经理等对下属部门及本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分享、交流、培训活动等。
(3)试讲以及其他非正式授课。
(4)工作职责内要求的授课。
4.对于无法界定是否发放讲师授课津贴的课程,统一由公司培训部最后界定。
5.各部门的授课津贴统一申报至培训部,由培训部复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第4条 资料购置费、有薪休假和外部培训等奖励。
1.内部讲师的资料购置费、有薪休假和外部培训等奖励的明确规定如下表所示。
2.外派培训所获得的资料或证书需留存公司备案。
3.带薪度假照常发放工资,但不报销差旅费等。
4.购置的学习资料经公司备份后归个人所有。
第5条 内部讲师具有优先参加相关课程或外部培训活动的权利。
第6条 内部讲师授课的业绩作为本人年度业绩考核和晋升的参考标准;同等条件下的薪资调整、评优、升职等机会也优先考虑内部讲师。
第7条 按照公司配备手提电脑的相关规定,初级级别以上的内部讲师经公司培训部提名,总经理批准后,可以配置笔记本电脑一台。
第8条 因授课需要而发生的费用需提前报公司培训部审批后购买,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未使用完的道具、小礼品等由公司行政部保管,以备下次使用。
2.课程需要的书籍、讲义及教案等课程教材的所有权归公司。
3.交通及住宿费用按公司出差规定执行。
第9条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优秀内部讲师评选,对于表现优异的内部讲师,公司授予“公司优秀内部讲师”荣誉称号并进行物质奖励。
第10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1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培训部。
(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