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好合好散”可能出自唐朝———
近日北京有家报纸报道,“敦煌出土的‘放妻协议’要来北京展出”,引起了人们极 的兴趣 “放妻协议”实 “离婚协议书”。
专家介绍,“放妻协议”也叫“放妻书”。顾名思义就是放妻,也就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离婚协议”。
在中国历史的 时期,女子一直是处于“被压迫”地位,很多朝代妇女没有离婚自由,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却只能忍受。同时,女子被“休”、被“出”,被认为是奇耻大辱,改嫁 是“丧失贞节”。
而这份“放妻协议”却给后人展示了历史上真实的一幕:妇女地位极高,夫妻之间提倡“好合好散”。
这张在敦煌莫高窟出土的“放妻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妇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简单的解释,就是丈夫很宽容地说:如果没有缘分,咱俩不如好合好散,离了之后,希望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再找个好人家……
从这份协议书中我们不难看出,这的确是一份类似于我们今天的离婚协议,但这份协议的内容也只单单说了夫妻离婚的原因:感情不和。于是请来双亲父母和亲戚朋友,做此见证,好聚好散,最后,男方还不忘给妻子一些美好的祝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