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医改成败攸关的核心环节,中国医生的自由执业或解放医生是指通过国家医疗卫生体制的系统化变革,促成医生在合规前提下实现个人职业生涯充分自治的过程。中国医生是否真正自由执业、是否获得真正的解放,取决于下列标准:
1. 废止医生的国家干部身份。
2. 承认医生拥有执业场所和执业方式的自由选择权利。
3. 在遵循国家卫生政策法规和行政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医生企业化自主经营社区医疗服务。
4. 医生获得完全独立法人地位,不是医院职工或雇员,接受临床培训和个人自愿受聘者除外。
5. 医生和医院形成一种平等、共生及合作性的社会关系。
6. 医生和医院签署“临床特权”合同以规范双方责权利,包括允许医生安排急重患者住院(需要复杂诊断检查、外科手术和高度护理)。
7. 医生报酬来自完全独立、完全分离于医院的医疗保险支付及或多或少的患者个人支付。
8. 医生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自担执业风险。
我要说“多点执业”不具备上述任何一项标准。因此,多点执业不是自由执业,也不是解放医生。反对中国医生自由执业的李玲教授,可能十分关注“多点执业”的医疗风险,但是,这不构成反对“自由执业”的理由。事实上,任何改革都有风险,问题是改革设计者有没有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专业能力。至于国家需要进行哪些系统化地变革,有时间我们另行专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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