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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蕊:曾被强奸过,还有资格争取爱情吗?
2016-01-20 67935

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能有爱情了,在17岁的那天,因为年少无知,被一个大我10多岁的男人欺骗后强奸了,我想我已经麻木了,那时心里的痛,无法向谁诉说.后来我遇见了他,一个本科生,很老实的男生,我们彼此相爱,我的过去,从不敢和他提起,自从有了他,我的生活全部变了,我变得很乖,有不少人追我,我从未背叛他,他以前在校也谈过一个女朋友,有过关系,他父亲很早就过世了.今年他把我们的关系告诉了他妈妈,开始他妈妈很同意我们在一起,后来知道我属马,他属牛,和我只是个初中生,多少有点看法,老人家比较迷信,所以很反对我们在一起,如果是因为这个,我想我会努力争取,可是一想到我的过去,我麻木了,我和他分了很多次,都没分成,对于我的过去,我很自责和内疚,我还有资格去争取爱情吗?

 

心理专家李蕊的回复:

你好!非常理解你现在的痛苦心情。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男权意识的国家,好多女性都会把“第一次”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如果失去了贞洁,会极度内疚,心理上产生阴影,对自己怀有罪恶感。 你大可不必如此自责,因为你的失贞,是被强迫的,也是违背你自己真实意愿的。你当然有权利去追求你的幸福和爱情。

既然你们之间有很好感情,双方也都有发展下去的愿望,又何必去勉强自己和他分手呢?对于你们之间文化的差异,我想不是影响爱情的唯一因素,只要你的男友不嫌弃你,你就不要自卑。至于他母亲的态度,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和干涉,也包括父母在内。你可以在相处中慢慢缓解和她的关系,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儿女找到好的归宿,如果你们能生活美满,老人家自然会欣然接受你的。不要再犹豫,大胆地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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