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的引才价值观就是“挖”。为了实现招聘到使用上的“短平快”,某集团公司上下在用人机制上的潜规则就是:“养人不如挖人,即用即招,即招即用。”于是,公司老板展开了不同的手段来网罗各路豪杰。最常见的如:为了吸引某个外围人才,公司不惜给出“保底年薪××万元”这样的“铁饭碗”。公司在挖人的时候,为了最大限度地展现企业的吸引力,少不了在大家都敏感的薪酬问题上作出一番表白。于是便出现了对外聘员工“另开小灶”式的“谈判薪酬制”。当然,这种“谈判薪酬”的最终成交价格往往是很高的。
这时候,矛盾就出现了:原有员工的“分级薪酬制”与外聘员工的“谈判薪酬制”,职位与工资,岗位与部门,纵横交错,蔚为壮观。于是便出现了低薪的干部与高薪的员工、低薪的原有干部与高薪的外聘干部、低薪的老员工与高薪的新员工,最终在集团内部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薪酬等级交叉景象。最后,搞得下级不服从上级,上级也不服气下级,导致不少原有的高层人才“改嫁”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