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契约的履行可以提升知识型团队成员的组织承诺
Rousseau 和Robinson认为,心理契约是个人对自己与组织之间承诺的回报或相互义务的信念,心理契约不仅具有期望的性质,也存在对义务的承诺与互惠。他们把心理契约看作是个体与组织之间相互义务的承诺,所以从员工个体的角度讲,心理契约是个体对组织、应尽义务的承诺,就可以理解为组织承诺。同样,组织承诺的研究者把组织承诺看作是雇员和组织之间的一种心理契约(Becker,1960;O’Reilly)。他们认为,组织承诺就是个体与组织之间的心理契约。因此可以说,心理契约与组织承诺都反映了员工与组织之间关系的一种心理纽带,二者在本质上具有很大的一致性。正是由于个体对双方责任和信念上的认知、对比才导致个体对组织产生不同的承诺方式和程度,才能最终决定知识型团队凝聚力的形成和发展。一旦知识型团队成员与团队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心理契约关系,所有的个体成员都会自觉调整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提高其对团队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