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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科荣:   财务管理周科荣老师分享
2021-08-09 2113

   财务管理周科荣老师分享

 

                                           

                                           

 

                                           

                            二0xx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财务组织体系及职责......................................................................................... ................2  

第三章会计核算基础规范..............................................................................................................6

第四章会计监督............................................................. ...............................................................10  

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 10  

第六章应收账款管理......................................................................................................................12  

第七章存货管理..............................................................................................................................13  

第八章固定资产管理....................................................... . ........... ...............................................14  

第九章成本与费用管理............................................................................................................ ....15  

第十章预算管理...................................................................................................................... .. ...16


第十一章附则...................................................................................................................... ..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各项财务行为,使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运营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等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成本控制制度等。上述各类业务的管理制度或办法为本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财务部门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财务部门工作分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两类,会计核算负责会计政策、核算方法、凭证、报表等核算内容准确、及时、完整;财务管理负责销售、成本、预算等分析、反馈、控制等管理工作,为生产经营提供财务支持。      3、公司设立财务部,财务部部长为本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部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4、财务会计岗位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 多人,并实行定期轮岗。会计岗位的任用采用回避制度。

   第六条 财务部门职责      1、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对在经营活动中的发生的各类业务及时做好完整的、手续齐全的、计量准确的原始记录,并运用恰当的会计语言予以真实记录。真实、正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编制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会计决算报告。

   2、按照国家税法体系制定税务计划,办理税务申报、交纳及汇算清缴工作,对税务合法、筹划有效负责。      3、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按照相关制度办理资金结算,合理资金调配,确保资金安全。

   4、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七条 财务部长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4、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5、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3、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各种帐目,严格审核支付凭证,保证资金安全。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规范

   第十条 按照国家统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会计核算按月、季、半年度、年划分会计期间。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自每年的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第十二条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记账原则,一般情况下以历史成本作为会计计量基础;在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条件下,对某些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会计要素,可以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来计量;如果资产在取得后发生减值,需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三条 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作为记账方法,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四条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承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人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不该当期承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同时必须按照配比原则,确保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内予以确认。

   第十五条 公司对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作为当期费用;支出的效益及于本年度和以后的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则资本化计入资产,采用适当的方式折旧或摊销。

   第十六条 公司严格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反映,保持应有的谨慎性,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可分别根据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恰当的核算方式及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公司按规定开设会计账册,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八条 原始凭证是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

第十九条 原始凭证需按照公司授权规定经业务经办人、业务主管及公司领导签批后,由会计 人员根据预算审批制度审核后生效。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单据齐全,如原始单据数量过大不利于装订时采用另行存放。

1、采购付款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采购合同、入库单、供应商送货单、卖方发票、付款申请单等。      2、销售收款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销售出库单、发运单、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      3、费用报销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费用申请单、发票等。      4、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与资金往来相关的合同或 协议、付款申请单等。      5、自制原始凭证主要包括:收款收据、请购单、手工入库单、出库单等,均应连续编号。      第二十一条 记账凭证由记账会计、复核主管人员签字盖章,会计主管制作的记账凭证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复核签字盖章。记账凭证装订后,由专人保管,存放在财务档案室。

第二十二条 出纳人员应每日及时记录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销售、采购等主要经营业务的记帐在发生后应及时入帐,会计凭证的摘要内容应清楚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对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的审计调整事项应及时入账。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必须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往来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财务报表

1、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2、财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会计人员不得延后或提前结账,不得任意估计数字,更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数字。

3、财务报表应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司章,并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编报人签名。财务报表均应及时留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第二十五条 会计档案的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会计档案,财务部门应设立专柜,并指定专人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二十六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四章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应负责本公司财务制度和各项经济政策的制订。办理各种财务结算及会计核算手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清查和考核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税务清缴和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要求,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司其责的企业化管理模式。本着董事会对股东负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部门经理、财务部对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责任及标准,确立资金使用范围及审批权限,定期提供资金收支情况及财务报告,年终决算后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年度财务状况及对财务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从事资金管理业务的人员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构成亲属关系。      第三十条 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岗位实行分离,现金收支、保管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一条 资金的支付审批、复核与执行岗位实行分离,资金的支付审批按照公司资金支付审批权限管理程序执行。

   第三十二条 银行账户管理      公司开设银行帐户由指定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单据收付、取得银行对账单工作。银行账户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三条 票据和现金管理      1、公司使用的票据包括支票、电汇单、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实行专人负责、集中保管,设立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购买、使用数量和起讫号码,对票据购买、领用、注销、转入、转出、到期等进行记录和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或发生营私舞弊现象。      2、公司现金管理按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现金适用范围和额度,严禁现金坐支。库存现金一般预留3-5天的现金需要量(约5000元),超出部分须交存银行。大额现金的使用应提前1-2天通知。每月末由会计主管、出纳人员共同盘点现金,签字确认现金盘点表。

第三十四条 财务印鉴管理     1、公司的财务印签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现金收讫、 现金付讫章、转账 等。其中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长保管,专用于银行印鉴等财务事项;发票专用章由核算会计保管,专用于开具发票;银行收付讫、现金收付讫章由出纳保管,专用于资金收付业务。      2、银行印鉴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银行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应分别授权不相容岗位人员保管、使用。  

第三十五条 网上银行管理

1、网银管理基本原则:专人管理、依权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2、授权使用网银的人员须在业务范畴内按照对应的权限开展业务,按分权管理的原则,互相监督

3、安装了网上银行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

4、网银钥匙和网银密码,应视作财务印章进行管理,并将其密码与网匙分开保管。持有人须保证钥匙和密码的安全。

5、对因操作不当,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按公司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 应收账款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应收账款是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货款、劳务款服务费及其他代客户垫付款项等,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第三十七条 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回收,实行目标责任制。货款不能回收的第一责任人为业务经办人,第二责任人为业务部门经理。若经办人调离,部门经理应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负责的应收账款。      第三十八条 销售合同签订后,客服部门、业务经办人应全程跟进,及时掌握合同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公司应尽的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常与客户沟通,及时反馈客户信息,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确保应收账款回收。

   第三十九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监督应收账款的回收。财务部门按会计准则 的规定及时确认和记录应收账款,动态掌握款项到账情况,及时提供应收账款回收、对账情况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提请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减少坏账损失。      第四十条 建立应收账款对账制度。财务部门应协助销售部门与客户核对账务,及时发现应收款回收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第四十一条 业务人员辞职或调动工作,原则上应收回经手的责任债权,如有特殊情况尚有 责任债权未收回,须报销售部门负责人批准,在取得客户承诺、声明并将情况交接清楚后,有关部门才可为其办理离任手续。

   第四十二条 呆账、坏账的划分及控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要求执行,已确认为坏账的,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转销,并设备查账薄明细记录,同时不放弃追收账款。

                  第七章 存货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实物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含辅助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八大类。

   第四十四条 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第四十五条 公司存货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财务部门对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存货占用合理性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定期提供存货分析报告,并协助归口管理部门提升存货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 对存货必须建立明确的计量验收制度,入库、领用、转移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财务部门据实核算。

   第四十七条 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进行存货盘存,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盘存制度,定期盘点时间为每半年、年度终了时,由财务部门组织进行存货盘点;不定期盘点应每月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履行必要报批程序后进行处理。  

   第四十八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对能够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价值一般在200元 以上,2000元以下),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管理,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门统一进行登记、管理。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改为行政部门?

第四十九条 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按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主要为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五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购入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审批。

   第五十二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和使用效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以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五十三条 财务部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并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及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十四条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中,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卡和台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各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责任人,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十五条 各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清查,每半年、年度终时,由财务部门组织进行全面盘点和清查,对盘盈或盘亏固定资产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及时查明原因,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五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拆除、出租、出借、变卖或转移,必须报公司权限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报废、拆除、出租、出借、变卖或转移固定资产。

   第五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或调入均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第九章 成本与费用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控制体系,实行成本费用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公司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通过预算、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第五十九条 成本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符合生产工艺特点和成本管理的实际情况,正确划分、分配成本开支,不得以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不得在各核算期间内人为平衡或调剂成本。

  第六十条 根据公司成本和经济效益目标,按照先进性原则编制年度成本计划,加强目标成本控制,加强过程监督,推行适合的成本控制方法和控制手段,对产品成本进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充分揭示和分析偏离“目标”的原因,以深入挖掘成本潜力,不断降低成本。实行全面管理原则:即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全员管理。

第十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六十一条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管理须与公司战略一致。应围绕公司未来年度经营计划开展。预算包括资金预算、经营成果以及资产预算。

   第六十二条 财务预算以销售预算为起点编制生产预算、人工预算、原材料消耗及采购预算、经营及管理费用预算、资金预算等,形成预算财务报表。

   第六十三条 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于每年十月份启动全面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公司下达的经营计划和目标,组织各部门、各子公司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年底前完成合并预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第六十四条 财务预算是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部门应将预算内容作为各预算单位的量化考核指标。

   第六十五条 财务部门是公司预算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月度预算申报、审批、执行、预算调整、分析与考核工作。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的修订、废止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修订权、废止权归董事会。

   第六十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归公司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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