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让我们谈谈另一位体重显着超出标准的女孩。我会对直指问题所在:"你体重超重,即使你一再节食,依旧逃不出肥胖的阴影。你曾告诉我,你通常可以节食一星期、两星期甚至三星期之久,但过了这段时间,你又故态复萌,开始大吃大喝,因此你感到十分绝望,随即更是吃个不停。
现在让我提供你一项医师处方,请继续按照过去医师替你设计的节食计划行事。如果可能的话,必须确实遵守计划二或三个星期之久。然后,在第三周结束的星期日即可以拼命大吃大喝,完全不必有所顾忌,因为这是医师的指示。一整天的暴饮暴食不至于抵消你前三星期的减肥成果。你尽管享受食物的美味而不必心存内疚,因为医师指示你星期日全天大吃大喝。不过,到了星期一时,你却得回到原先的节食计划中。如果可能的话,请再次连续节食三星期,接着又可以吃喝一整天而问心无愧。"
她最后一封信表示,这种连续三星期储存饥饿感受,并非是最好的减肥方式。她渴望每天都权利感到饥饿,并且自由地享受食物-每天享用适量的食物。无论如何,尽情吃喝的日子显然使她有能力连续节食三星期。
如果治疗方式等于"开立症药方"类型。艾瑞克森指示个案去做的事完全是个案行之多年的事--节食三星期,接着再尽情吃喝。如此一来,原先的模式可以改变(即使是很微小的改变),个案却有可能产生更进一步的改变。如我们再三见到的情形,这可说是艾瑞克森进行心理治疗的基本方式之一-设法启发一项微小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