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有条件的。我用这种方式说服总经理接受董事会的决议。
但是,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企业的整体运作速度减缓,效率大大降低。
每一件事的决策流程太长。比如一个合同的签订,要经过10 多个人的层层审批;而签字的领导不是这个不在,就是那个出差,一个合同要最终签订下来至少一个星期。有一个合同的签订竟用了一个月,原因是负责盖章的人休假了。
合同签订后,你想拨付一笔钱,又得找齐10 个领导签字。对办具体事情的人来说,要找齐近20 个人次审批,每一件实质性工作的推进速度大大减慢了。
每个环节的审批从理论上都是必须的,比如财务部的领导、总办、档案管理处等。
没有法律部的意见,合同的法律性被质疑;没有财务部的同意,谁给你准备钱?没有总办的签批谁给你盖章?没有档案处的签批谁给你存档?……
更要命的是,不论合同大小,哪怕1 万元的合同一律要走程序。
企业的运作效率就可想而知了。
我发现,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后,没有出现过任何大的合同纰漏和付款差错,达到了董事会的经营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