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调查:
首先,新三板企业初步接触推荐企业(证券公司),然后做一个专项事项调查;这个会有一系列的关于企业各个方面的调查,比如说是财务会计、高新技术方面的资质、获得专利证明文件等。经过这一步以后推荐人会判断,如果企业基本符合挂牌要求、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的,券商会跟企业签订财务顾问、推荐协议书等;同时也会引进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对其财务进行审计然后出具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主要对股权机构、注册资本、历史变更等情况进行初步的了解,完成前期的公司法律尽职调查、并准备公司改制的相关资料。
二、股改:
律师事务所会起草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和股东相关协议等,其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两年的审计报告完成资产评估报告。然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公司共同完成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变更设立申报材料,完成股份公司设立的验资报告。召开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等流程,最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尽职调查:
股份公司成立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券商和企业会共同完成尽职调查并进行确认工作形成底稿。
四、内审:
企业取得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券商会协调各个项目的公司进行反馈和补充调查并报证券业协会审批备案。
五、申报:
根据证券业协会反馈补充调查然后形成调查报告后报证券业协会审批。完成新三板上市流程的申报工作。